(十一)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分类开展国有存量资产摸底,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盘活政府股权投资、政府物业、基础设施等政府资产,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指导深圳研究数据资源相关会计问题。积极推进数据资产管理研究,探索试点公共数据资产确权、估值、管理及市场化利用。
(十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基于内控建设分类管理的财政“放管服”改革,推动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市场主体“三端”减负增效。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通过首购、订购等政策支持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实施电子证照在政府采购领域“一照通办”改革。鼓励深圳探索利用信用手段加强政府非税收入追缴,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市场环境。支持深圳率先探索注册会计师协会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提升审计质量的机制,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十三)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指导深圳加快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财政业务一体化管理运营。鼓励深圳探索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技术,拓宽财政数据智能化应用场景。探索财政数据共享和分析应用,推进部门间系统对接,深度融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战略布局。鼓励深圳深化公物仓智能转型升级,以科技赋能管理,打造数字仓、智慧仓、虚拟仓。
(十四)强化财政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深圳打造新型财经智库,加强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合作,发展壮大财政科研力量。建立干部人才合作培养机制,财政部选派优秀干部人才到深圳市挂职,深圳市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到财政部借调学习。支持深圳市加快建设财政人才库、师资库、精品课程库,与财政部专家工作室建立联动机制,研究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成立区域性专家工作室,打造吸引和集聚高水平财经人才的高地和平台。加强财经人才教育培训合作,推进优秀课程师资和基地共建共享。